Please Select Your Location
Australia
Österreich
België
Canada
Canada - Français
中国
Česká republika
Denmark
Deutschland
France
HongKong
Iceland
Ireland
Italia
日本
Korea
Latvija
Lietuva
Lëtzebuerg
Malta
المملكة العربية السعودية (Arabic)
Nederland
New Zealand
Norge
Polska
Portugal
Russia
Saudi Arabia
Southeast Asia
España
Suisse
Suomi
Sverige
台灣
Ukraine
United Kingdom
United States
Please Select Your Location
België
Česká republika
Denmark
Iceland
Ireland
Italia
Latvija
Lietuva
Lëtzebuerg
Malta
Nederland
Norge
Polska
Portugal
España
Suisse
Suomi
Sverige

繁體中文

最後更新日期:2019 年 5 月 7 日。

SDK 授權合約

請在下載或使用 SDK 前,仔細閱讀下列所有條款與條件。

本 SDK 合約 (「本合約」) 為您 (「您」或「您的」) 與宏達國際電子股份有限公司(「HTC」)之間的法律協議,HTC總公司是註冊在台灣的公司,其辦公室所在地為231 台灣新台北市新店區中興路三段 88 號。

本合約所稱之SDK,係指HTC授權給您使用的軟體開發工具組合,SDK可能包含不同名稱和類型的軟體開發工具。如果SDK包含任何第三方授權的軟體工具,該第三方軟體將也受到與本合約同等的保護,該第三方軟體可能適用該第三方所提供的軟體授權合約,您應審閱該第三方所提供之軟體授權合約並且遵守之。您從本網站下載的所有SDK及其更新版本(包括您簽署本合約時從本網站下載的軟體、以及簽署本合約後從本網站或透過其他方式所取得的SDK,包括HTC獲得授權的第三方軟體)均受到本合約的保護。

如欲使用 SDK,您須先經由按下「接受」所提供給您選項的方式同意本合約。經由按下「接受」或下載、使用或複製 SDK 的任何部分,或使用任何相關的 HTC 軟體或服務,您 (i) 代表您自己及/或代表您的僱主同意下列條款與條件。(ii) 聲明並保證您已達到法定年齡、並符合其他可受到本合約拘束的條件。如果您同意代表您的僱主受到本合約的拘束,則您聲明並保證,您具有使您的僱主受到本合約拘束的充分合法授權。如果您並未得到合法授權或不同意本合約條款,請勿下載、存取或使用 SDK、或任何相關的 HTC 軟體或服務。

  1. 背景與目的。 本合約規範無論是原始碼或目的碼,您可存取與使用 SDK 及所有相關的應用程式設計界面、媒體、印刷或電子使用說明、更新與相關支援,包括但不限於標頭檔、程式庫、模擬器程式及軟體 (合稱「SDK」)。
  2. 許可權之授予
    1. 授權 。本合約期間,在您完全遵守本合約所有條款與條件及 HTC 提供給您的所有 SDK 與 API 要求、規格及使用說明之前提下,HTC授予您供個人使用、不得轉讓、非專屬、不得轉授權、可撤銷的授權,得複製、安裝及使用 SDK,但僅得用於開發、測試及增進您的一個或以上軟體應用程式 (個別稱為「應用程式」),並提供給您及/或終端使用者,透過您的應用程式,在各情況下,依照相關 SDK 使用說明所預設的方式,存取 HTC 服務、程式及/或功能的權限。如果 SDK 含有 HTC 專供您的應用程式所使用的任何程式庫、範例碼或其他資料 (如相關使用說明所示),您可將此類資料納入您的應用程式中,並以內含在您應用程式以做為您應用程式一部份的方式,複製及散布此應用程式中的SDK 資料。如須將相關程式碼納入您的應用程式,您亦得於必要範圍內修改此等範例原始碼 (如有提供)。除相關 SDK 使用說明授權更廣泛的使用外,您僅得以所提供的形式,結合 SDK 與 HTC 服務、程式及/或功能。
    2. 無義務 。您同意 HTC 得予以限制,且本合約並未規定 HTC 須准許您或您的任何應用程式存取任何 HTC 伺服器或裝置、與之互動、進行檢索或發表內容。作為提供或准許存取 HTC 伺服器和裝置、與之互動及/或進行檢索、或發表內容的前提條件,HTC 可能會要求您簽署附加商業條件的其他合約。
  1. 授權限制
    1. 一般限制 。依據第 2 條授予許可的前提條件為您須遵守下列限制。您不得:
      1. 修改 SDK 的任何元件 (第 2 條所規定的範例原始碼則除外);
      2. 突破本 SDK 中之限制,或利用本 SDK 企圖規避內容、檔案或其他著作物中,用以控管存取或權利的技術措施,或將本應用程式與用於前述目的之任何裝置、程式或服務併用。
      3. 進行逆向工程、解編、解密、翻譯、反組譯、或以其他方式嘗試取得 SDK 的原始碼 (第 2 條所列的範例原始碼則除外),儘管有此限制,在相關法律明確許可的範圍內,則不適用。
      4. 除本合約明確許可者外,出版、、出借、租賃、出售、轉授權、散布、轉讓、揭露、或以其他方式提供 SDK 或使用 SDK 的任何應用程式給第三人。
      5. 移除或更改 SDK 上或 SDK 中的任何所有權聲明或標示,包括範例碼或可再散布碼中的任何著作權、商標或專利聲明。
      6. 使用 SDK 開發或傳輸任何病毒或惡意程式碼。
      7. 使用 SDK 侵害 HTC、及其關係企業或任何第三人的權利,或以違反任何相關法律的方式使用軟體。
      8. 以任何會干擾、破壞、損壞或存取 HTC 或任何第三人的伺服器、網路或其他財產或服務的方式使用 SDK (包括創造您的任何應用程式)。
      9. 創造或使其他人創造任何可能癱瘓、破解或以其他方式干擾任何身分驗證、內容保護、數位簽章、數位權利管理、安全或驗證機制,或癱瘓、覆蓋或以其他方式干擾任何設備、系統或軟體的應用程式。
      10. 授權使用您的應用程式,以用於基於緊急或救生目的,使用以定位為基礎的服務,進行即時路線指引。
      11. 以非經本合約許可的方式使用 SDK。
    2. 散佈權的限制。 如果您遵守以下限制和要求,則我們將授予第 2 條所規定再散布 SDK 的許可權:
      1. 您不會將 SDK 與任何須經授權或受到限制 (例如開放原始碼授權) 的軟體或其他資料一起使用,當結合 SDK 使用時,將會要求您或 HTC 揭露、授權、散佈或以其他方式製作 SDK 的全部、或任何部分給任何其他人。
      2. 您僅得以目的碼作為您的應用程式一部分的形式,散布範例原始碼。
      3. 您不得准許任何第三人散布範例原始碼,您僅得准許範例原始碼結合您的應用程式、並作為其一部分而進一步再散布。
  1. 安全性。 您須自行對您的應用程式及終端使用者資料負責。您須將您的應用程式維持在高度的安全性與完整性,以防止未經授權而使用任何終端使用者資料、及 HTC 產品與服務的任何特性及功能,包括經由病毒、蠕蟲或任何設備、特性、程式碼或指令,而損壞、刪除、癱瘓、侵害、阻止或中斷任何 HTC 設備或服務的使用。如果您得知或懷疑您的應用程式、或任何終端使用者資料有任何安全危害或潛在漏洞,您應立即通知 HTC,並將在 24 小時內修補該危害或潛在漏洞。
  2. 權利及所有權保留。 HTC、其關係企業及供應商擁有 SDK 所含的全部權利、著作權及其他智慧財產權 (以及由 HTC 或代表 HTC 所開發的任何衍生著作及其強化功能),並保留本合約未明確授予您的所有權利。您不得質疑 HTC 對 SDK 或 HTC 任何其他智慧財產權的使用、所有權或權利。SDK (以及由 HTC 或代表 HTC 開發的任何衍生著作及其改進功能) 受到著作權、及其他智慧財產權法律與條約的保護。如同 HTC 與您之間及除您的任何應用程式所含的 SDK、或 HTC 或其關係企業的其他智慧財產權外,您擁有您應用程式中的全部權利、著作權及其他智慧財產權。為免疑義,HTC 並非您應用程式的開發人員。
  3. 回饋意見。 您可以 (但無義務) 向 HTC 提供有關 SDK 或 HTC 產品、或服務的評論或其他回饋意見、建議或推薦的改善意見 (合稱「回饋意見」)。您同意即使回饋意見經指定為機密,如因 HTC 認為合適、且沒有任何義務或限制因智慧財產權或除此以外,HTC 及其指定人員亦得自由使用、揭露、複製、授權、或以其他方式散布及利用回饋意見。
  4. SDK 更新。 您確認 HTC 得隨時自行決定更新或修改 SDK (包括 SDK 的 API 與其他元件) 及 HTC 產品與服務,且此類更新或修改可能會影響您的應用程式運行、及與 HTC 產品或服務進行溝通的能力。如果 HTC)提供 SDK 更新版本給您,則您須在收到此類更新通知後六十 (60) 天內 (或 HTC 指定的其他期間內,停止使用 SDK 先前版本、並更新任何使用或利用先前 SDK、或先前 SDK 的任何元件創建的應用程式。如果未在上述期間內更新您的應用程式,HTC 可能會暫停或終止您對 SDK 的使用,並在情況適用時,自任何 HTC 服務或產品中,刪除您未更新的應用程式。如果 HTC 更新或修改 SDK,您可能需要更改或更新您的應用程式,使您的應用程式能繼續運行。
  5. 支援。 HTC 並無義務提供或繼續為 SDK、您的應用程式、或任何 HTC 產品或服務提供任何支援。您有責任向您的客戶與終端使用者,提供您的應用程式使用的所有相關支援及技術協助 (包括任何有關 SDK 整合的任何客戶、或終端使用者問題)。HTC 並無義務向您或您的任何被授權人、客戶或終端使用者提供支援或技術協助,且您不得有其他聲明。然而,如果 HTC 選擇提供任何支援服務給您,您對此類服務的使用將受到 HTC 當時有效政策之拘束。針對您提供給 HTC 有關支援服務的任何技術或其他資訊,您同意 HTC 得基於業務目的使用此類資訊,而不受任何限制,包括產品支援與開發。
  6. 機密性、終端使用者資料及臉部追蹤資料
    1. 機密資訊 。「機密資訊」是指 HTC 指定為私有或機密的所有非公開資訊、技術、資料及專門技術、或根據資訊的性質或其揭露時的周邊情況,基於誠信原則應視為私有或機密者,包括本合約的條款與條件。HTC 的機密資訊包括本合約、SDK 及 SDK 相關的所有軟體規格、技術、程式設計、資料、指南及使用說明。您僅得基於本合約規定之目的使用 HTC 機密資訊,並僅得將機密資訊揭露給為達到上述目的而有必要知悉的員工。未經 HTC 事前書面同意,您不得向任何第三人揭露任何 HTC 機密資訊。您應以與您用於保護自身類似性質的機密資訊相同方式保護 HTC 機密資訊,以免遭到未經授權的使用、存取或揭露,且在任何情況下,均不得低於合理的注意程度。未經 HTC 事前書面同意,您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用 HTC 的名稱或商標。在不限制上述規定的前提下,不得將您本身或您的應用程式描述為以任何方式取得 HTC 認可或核准。
    2. 終端使用者資料 。「終端使用者資料」是指終端使用者使用您的應用程式、或終端使用者與您之間進行交換所產生的資訊及資料。您應自行負責充分保護、及保障您蒐集的所有終端使用者資料的安全。您應保護終端使用者的隱私與法律上權利。您同意僅依據相關法律、您的使用條款及/或終端使用者授權合約、及隱私政策蒐集與使用終端使用者資料。在您開始蒐集終端使用者資料之前,必須事先向終端使用者提供充分的通知, 如果依據相關法律規定須取得您的同意,您亦須確保各使用者在資料蒐集前,對於您或代表您使用其資料的第三人提供明確的同意。您同意採取一切合理必要的步驟 (包括實體控管、技術控管及組織層面的適當措施),妥善保護您所取得的終端使用者資料,避免資料遺失或未經授權或非法之存取、使用、修改、揭露、處理或其他濫用。您同意遵守業界的標準措施,維護終端使用者資料的技術安全及實體安全。您同意確保您的蒐集、使用、儲存、處理、散布或移轉 (包括跨境移轉) 行為,以及在您的資訊科技平台與系統上蒐集、使用、儲存、處理、散布或移轉的終端使用者資料, 均隨時遵守相關法律 (包括所有隱私法與管理資料安全的法律)、及您公告的使用及隱私政策的條款與條件等規定。您就前述各項義務應善盡注意義務,符合適用法律及業界標準的安全措施,包括對所持有或控制之終端使用者料保密。
    3. 臉部特徵資料 。如果您蒐集或使用透過 HTC 依本合約所提供的眼球追蹤、唇動追蹤、或其他臉部追蹤技術 ( 「臉部特徵資料」 ) 所產生 的終端使用者資料,您聲明並保證除上述規定外,您將會遵守下列限制及拘束:
      1. 您須透過隱私聲明明確向終端使用者揭露您的蒐集與使用臉部特徵資料、以終端使用者可瞭解的文字描述本技術能力及限制,並在使用此類終端使用者資料前,取得終端使用者的明確同意。
      2. 您不得使用 HTC 提供的臉部追蹤技術存取、蒐集或獲取、或嘗試存取、蒐集或獲取實際的臉部影像資料。
      3. 您不得蒐集或使用臉部特徵資料,作為終端使用者的標識符、或作為識別或認證之用。
      4. 您蒐集與使用臉部特徵資料的行為,應隨時符合 HTC 所發布的準則及所有相關法律之規定。
      5. 您不得使用 HTC 所提供的臉部追蹤技術或臉部特徵資料,就終端使用者進行剖析或行為分析,除非:(a) 您隨時遵守此第 9 條之規定,且 (b) 您提供終端使用者得以拒絕行為追蹤的機制。
      6. 您不得使用 HTC 或臉部特徵資料提供的臉部追蹤技術進行剖析,或對個人消費者或消費者團體進行任何適用法律所禁止之非法歧視。
      7. 您應確保任何直接、或間接透過您取得臉部特徵資料的第三人均有此權限,並遵守上述各項規定。
  7. 期間與終止。 本合約條款自您按下接受或下載、使用或複製任何部分的 SDK、或使用任何相關的 HTC 軟體或服務 (無論何種行為發生在先) 開始生效,且一直持續到您或 HTC 依據下列規定終止為止。您或 HTC 均得檢附或不附理由,以三十 (30) 天前的書面通知他方而終止本合約。本合約如果終止,(i) 依據本合約授予的所有權利與許可權將立即失效。(ii) 您應停止使用 SDK,並應停止使用並散布使用、或含有 SDK 的任何元件創作的應用程式。(iii) 您須立即銷毀您擁有或控制的 SDK 及 HTC 機密資訊的所有複製本。(iv) 本合約下列各條款應繼續有效:2(b)、3-6 及 8-17。此外,HTC 得隨時以書面通知您的方式,暫停對您存取及使用 SDK 或散布您應用程式的授權,但未終止本合約。任一方對於他方因本合約所准許的暫停、或終止本合約所產生的任何費用、開支或損害不負任何責任。
  8. 聲明與保證、棄權
    1. 您向 HTC 聲明並保證:(i) 您的應用程式並未侵害 HTC、或任何第三人的任何智慧財產權或其他所有權,或侵害任何第三人的任何權利、或對任何第三人的應盡責任 (包括隱私權與個人公開權)。(ii) 您的應用程式不會造成任何財產損害、人身傷害或死亡。(iii) 您的應用程式及您依據本合約的履約行為 (包括使用 SDK),並未亦不會違反任何相關法律、法則或法規之規定。(iv) 您將會隨時完全遵守本合約規定的所有條款、條件、義務及限制。
    2. 在相關法律許可的最大範圍內,SDK 及任何支援服務均按現狀且可提供的狀態提供,包括所有瑕疵。SDK 及任何支援服務相關的全部風險,仍由您自行承擔。HTC 及其關係企業與供應商在此聲明,不提供任何其他明示、默示或法定保證及條件,包括對於適銷性或適於任何用途的任何默示保證、責任或條件。同時對於所有權、受益不受干擾、未侵權、符合描述、不含病毒或漏洞、因應或結果之正確性或完整性、支援、持續提供 SDK、將會運行、運行不會中斷或零錯誤、符合您的任何要求、或任何瑕疵均會獲得修正。HTC 可能會停止提供 SDK 與支援服務,並可能隨時更改其性質、特性及功能。您對於存取及使用 SDK 與支援服務的風險,均由您自行負擔,且您對於因電腦、網路及系統造成的任何損害、以及 SDK 或支援服務相關的資料遺失負全部責任。
  9. 救濟與損害賠償的限制及排除。 無論在任何情況下,HTC 或其關係企業或供應商對於任何特殊、附帶性、懲罰性、直接、間接的或衍生性損害賠償責任,因 SDK 或支援服務 (若有)、或本合約所引起或以任何方式相關的損失 (包括利潤損失、資料遺失、使用損失、您的電腦或其他系統受損、或商譽、業務、預期儲蓄或使用損失、機密資訊或其他資訊遺失、業務中斷、人身傷害、財產損失、隱私喪失、未履行任何誠信或合理注意義務、過失及任何其他金錢上或其他損失),無論訴訟理由的形式或所主張的請求依據為何,即使當事人已受到告知可能存在損害賠償責任,或其救濟權無法達到其基本目的,亦同。

HTC 及其關係企業與供應商在本合約的全部責任及您的唯一救濟權,將僅限於您在合理信賴 SDK 或 SDK 所產生的實際直接損失,最高為 $ 50.00 美元。

在您獲知造成訴訟理由的事件發生後超過一年,即不得以任何形式對於本合約所引起或相關的事件提起訴訟。本合約、SDK 或任何您的應用程式所存在相關的多重請求或訴訟,不會加大或擴大金錢損害賠償的限額。

  1. 賠償義務
    1. 您應賠償、保障並保護 HTC 及其關係企業、高階管理人員、董事、員工、代理商、授權人、供應商及承包商,免於因下列情況而引起或涉及任何一切損害、責任、處罰、利息、罰款、損失、成本及費用,包括合理律師費與開支:(i) 您的應用程式或您對 SDK 的使用行為,包括任何侵害任何第三人智慧財產權或其他私有權利,或造成財產損害、人身傷害或死亡。(ii) 您本身或您的任何代理人、供應商或承包商的過失或故意不當行為。(iii) 您違反本合約的任何條款或條件,包括但不限於您違反本合約的聲明與保證。
    2. HTC 會將任何賠償請求,立即以書面通知您;然而,HTC 如未能立即通知您,除 HTC 的延遲通知損及您對求償進行抗辯的能力外,不影響您的賠償義務。您得委任 HTC 可接受的律師,對任何求償進行抗辯,並在您認為適當情況下進行和解;但未經 HTC 事前書面同意,您不得達成任何對 HTC 權利產生不利影響的和解。在您負擔費用之情況下,HTC 將合理配合您,以保護並解決您應負賠償責任的任何求償。HTC 得參加抗辯、任何上訴,並由自行選任及負擔費用的律師進行和解。
  2. 準據法及審判地。 本合約將由台灣法律為準據法,縱使本條有規定準據法條款、或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亦同。您依不可撤銷原則同意並免除任何異議,以台灣台北地方法院為專屬管轄法院及審判地,處理因本合約或本次交易所導致或有所關聯的任何申訴、訴訟或官司。
  3. 本合約的修訂。 HTC 得隨時以在 Viveport 網站上公告通知的方式,修訂本合約。您應定期查看有無修訂通知。HTC 亦可能 (但無義務) 將修訂內容透過電子郵件通知您。本合約之修訂內容自張貼通知後,按通知內指定的日期立即生效,最遲不超過張貼後三十 (30) 天 (依法要求的修訂則為例外,將立即生效),並視為您已接受。如果您不同意本合約的修改內容,則您須立即終止本合約及您對 SDK 的使用,此為您唯一可採取的救濟措施。您同意,繼續使用 SDK 的行為,即表示您同意本合約修改後的條款。
  1. 聯絡人資訊。 請依下列資訊,將通知及信函送交聯絡人:

HTC Corporation
收件者 (Attn):法務長 (General Counsel)
台灣
231 新北市新店區
中興路三段 88 號

同時寄送副本至:HTC America, Inc.

收件者 (Attn):法務部門
308 Occidental Avenue South
Suite 300
Seattle, Washington 98104
United States

  1. 一般條款
    1. 您應自行負擔使用 SDK、及履行本合約的所有相關費用與開支。
    2. HTC 可能利用承包商或顧問在本合約下之權利及義務績效,包括可能允許該承包商或顧問存取、或使用您依本合約所提供的資料及內容,但該承包商或顧問仍受本合約載明之同等義務規範。
    3. 您為獨立的承包商,而非 HTC 委任於任何用途之員工、代理人、合作夥伴、合資企業、代表人、掮客或負責人。
    4. HTC 未就您的違約情事採取作為,概不代表拋棄對後續類似違約情事採取作為之權利。對本合約任何條款之權利拋棄,須經書面簽署始生效力;且任何權利拋棄,均未表示同時針對任何其他條款、或其他情事中相同條款之權利拋棄。
    5. 若經充分管轄權法院裁定本合約之任何條款、盟約或限制為非法、無效或無法執行時,其餘條款、盟約或限制仍具有完整之效果及效力,任何方面均不受影響、削弱或無效。
    6. 您確認並同意,HTC 旗下公司事業群中各成員應為本合約之第三人受益人,且該其他公司應有權直接強制執行,並仰賴本合約內對其有利 (或有益之權利) 的任何條款。除此之外,其他個人或公司均不得為本合約中的第三人受益人。
    7. 您必須遵守規範本 SDK 使用之一切國內及國際法律、規則及條例,包括美國出口管理條例、以及政府頒布之一般使用者、一般使用及目的地限制規定。
    8. 未經 HTC 事前書面同意,不得轉讓您於本合約之相關權利或義務,不論透過法律運作或其他方式,但若該合約轉讓係與公司合併、或出售全部或主要資產有關者,您得不經 HTC 同意,將本合約相關權利義務轉讓予其他企業或實體,但須於轉讓發生之前至少十 (10) 個工作天,以書面通知 HTC 轉讓事宜。在上開限制規範下,本合約將拘束、使利益生效、並由當事人及其個別的繼受人及受讓人執行。
    9. 本合約構成您與 HTC 之間,就本 SDK 使用之完整合意,完全取代您與 HTC 之間先前針對本 SDK 所進行之任何協議。